「屋裡小一點沒關係,但是聽清楚,我要陽台,大陽台!最好兩個大陽台!」
仲介頻頻點頭,在客戶租屋需求表單用力寫下「陽台」外加兩個驚嘆號。
(補充說明:我的仲介只活在某平行時空,背覆雙翼在我腦子和某個宇宙神祕角落間飛來飛去,快遞一長串的願望清單——所謂吸引力法則是也。)
不必多加解釋,機智的仲介完全明白我為什麼非陽台不可。除了大,最好還是東西座向的開放式,不砌矮牆、以玻璃或通透欄杆取代。這是一起搬家的室友們最喜歡的環境。
我的室友將近四十位,是群苦盡甘來的倖存者。他們要的不多,陽光空氣水,偶爾靠我施捨一些吃剩的果皮廚餘咖啡渣,而且最好先拌在土裡發酵幾個月。這群室友不繳房租,還得每天吁寒問暖,稍有疏忽就死給你看。不知該不該說:幸好他們的非自然死亡不列入凶宅因素,否則以我致室友死亡的次數,一定名列房東拒絕往來戶。

